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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脉医药第三方物流运营

【2013-11-14】【作者:张凌辉】【来源:医药经济报】【阅读量:72265】【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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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医药第三方物流从概念发展到国内药企不断尝试的运作模式,期间有成有败。不少药企建设大型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后,能否盘活大量的库房资源就成了企业运作效益高低的关键。但是要同时开展库房出租、委托配送、药品同城配送等业务,业绩又不够理想,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找准医药第三方物流运作的关键点。中国药店:www.ydzz.com

  吃透政策是前提中国药店:www.ydzz.com

  企业在筹划开展医药第三方物流业务之前,必须先要吃透国家相关部委以及本省主管部门对医药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政策态度。中国药店:www.ydzz.com

  首先,医药主管、监管部门是有发展、扶持医药第三方物流的意愿和政策的。无论是商务部的医药“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还是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颁布的相关法规都是企业开展医药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政策基点。在部分省份,当地省级食药监部门也出台了地方医药第三方物流暂行标准,或者给予本省优质企业授予了同意开展第三方医药物流业务的批复件。目前,江苏、浙江、上海、北京、辽宁、湖南、海南、云南等省份就有这样的试点政策,或试点企业正在运营。中国药店:www.ydzz.com

  其次,目前CFDA层面还没有出台明确的医药第三方物流中心建设或运营认证的标准。国内大多数省级药监部门也没有明确的对开展医药第三方物流中心的认证标准和方法。在这些省份,项目企业必须与主管部门做好沟通与汇报,取得其同意筹建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医药第三方物流中心的批复件,这对日后的运营有极大好处。比如河南、陕西、江西、湖北等地区的项目企业就要提前做好沟通。中国药店:www.ydzz.com

  再者,目前医药监管部门对医药第三方物流业务的主体和主营业态也有不同的认识。按照商务部的文件,社会物流企业也可以从事医药第三方物流业务,但是目前获得该试点资格的多为建设有大型现代医药物流中心的商业药企。不过,在四川、浙江两省,有物流公司获得了当地省第三方医药物流的试点资格。另外,行业监管部门目前所理解的医药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是受托企业为同行医药公司提供药品仓储以及代管服务,对于单纯的租库、货品配送业务也是不需要按照医药第三方业务来进行监管的。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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