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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无执业药师不得开店”叫好

【2013-03-12】【作者:严国进】【来源:21世纪药店】【阅读量:92123】【 】【打印



  编者按:2月19日,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发布,并于今年6月1日生效。在这部新修订的规范中,更多的是强调药品质量管理,而执业药师也被赋予更重要的责任。文件中多次提及执业药师的职责,引起了药店人的重视。中国药店:www.ydzz.com

  日前,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正式发布,指出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简言之,今后没有执业药师就不能开药店。中国药店:www.ydzz.com

  随着药品监督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大和药品零售市场需求提升,各地各药店都按规定配备了一名以上的执业药师,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广大消费者安全购药、健康用药需要。但据调查了解,时下,仍有不少药店不太注重执业药师配备工作,申报审核验收及店内张贴的执业药师不是本店正式人员,而是挂靠在该药店,吃点“空饷”、多点兼职的执业药师,致使药店执业药师形同虚设,使消费者得不到其及时、正确的用药指导。中国药店:www.ydzz.com

  究其根源,在于个别地方对药店监管把关不严,对药店负责人是否在行、懂行无明确要求,部分药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门外汉”,缺乏药品安全经营理念,对药品及药事服务的相关知识知之甚少。片面认为执业药师可有可无,聘请专职执业药师要多花钱,而用挂名执业药师少花钱,试想这样的企业怎能在药事服务方面多关注、多投入,怎能最大程度地保证消费者的用药安全?中国药店:www.ydzz.com

  将于6月1日施行的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于药店配备执业药师作了强制规定,法人或负责人无执业药师资格不得开药店,这无疑有益于扩大执业药师影响,淘汰那些“门外汉”药店,净化药品零售市场,增强药店的吸引力,在决策、导向、服务上更好地倾斜细致、耐心的药事服务,让用药咨询与指导无时间“空白”、无人员“漏网”,从而让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吃一颗“定心丸”,更好地保证其用药安全。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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