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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药店、医药公司麻黄碱类感冒药随便卖

【2014-03-21】【作者:张海霞】【来源:黑龙江晨报】【阅读量:55737】【 】【打印



  根据有关规定,药店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限购并实名登记。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哈市不少药店未按相关规定销售,购买者不但不用登记,而且买多少都行。中国药店:www.ydzz.com

  在松花江街18-2号的松联大药房,记者说要买5盒白加黑。工作人员称,不用登记,别说5盒,就是10盒8盒的也用不着,但是我不能给你开机打的小票。中国药店:www.ydzz.com

  松花江街17号的欧亚医药公司批发兼零售,来来往往拿货的人很多。记者称自己在农村开卫生所,需要进一些抗生素类的静点药物,还要多进一些抗病毒的感冒药,新康泰克、白加黑、泰诺等,大约要140多盒感冒药。工作人员说:“你多进点新康泰克吧,给你8块5,你回去卖13、14都行;白加黑加不上价,农村不太认,别人都这么进。”记者问用不用登记拿执照来,对方说不用,买多少都行,直接来提货就行。中国药店:www.ydzz.com

  在呼兰区灵峰大药房,一名工作人员一下拿出了几盒含麻黄碱的药物,对记者表示要几盒都行,数量不限。中国药店:www.ydzz.com

  记者走访的八成以上药店、医药公司对含麻黄碱类药物的销售都没有遵守相关规定,几乎都不用登记购药人姓名或者核验身份证号码。中国药店:www.ydzz.com

  记者将此事反映给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管理处。副处长徐晓阳表示,根据规定,药店须从严控制含麻黄碱或伪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单次销售数量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同时,药店须设置专柜、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对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的,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违反规定的企业,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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