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收藏本站|设为首页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

深圳对医药商业贿赂实行“红黄牌”管理

【2012-08-23】【作者:谭大跃 李夏 甘勇】【来源:深圳特区报】【阅读量:106117】【 】【打印



  记者昨天从盐田区卫生部门获悉,盐田区监察局、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联合印发了《盐田区医药购销领域“红黄牌”制度暂行规定》,对发现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医药企业或者其代理人,实行“红黄牌”管理。中国药店:www.ydzz.com

  该规定指出,医药企业或者其代理人在经营活动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区卫生行政部门将给予其“黄牌”警告,“黄牌”警告期限为6个月。被“黄牌”警告的医药企业或者其代理人,其相关产品在警告期内禁止在盐田辖区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已被采购的暂停使用。中国药店:www.ydzz.com

  规定指出,凡医药企业或者其代理人在“黄牌”警告期间不主动检举未被调查机关掌握的受贿人的,或曾经被“黄牌”警告又进行商业贿赂的,区卫生行政部门将给予其“红牌”处罚,“红牌”处罚期限为5年。被“红牌”处罚的医药企业或者其代理人,其相关产品在处罚期内禁止在盐田辖区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已被采购的暂停使用。同时,区卫生行政部门将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建议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范围内停止使用相关产品。中国药店:www.ydzz.com

  医药企业或者其代理人在被“黄牌”警告期间,区卫生行政部门将对其进行约谈。如能主动检举其他受贿人员的,可视具体情节取消“黄牌”警告或缩短警告期。中国药店:www.ydzz.com

  区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政府网站或各医疗机构网站及时公布被“黄牌”警告或“红牌”处罚的医药企业及其代理人,并建立被“黄牌”警告或“红牌”处罚的医药企业及其代理人的专门档案。区卫生行政部门还公布了举报电话:25228513,并承诺对举报人进行保密。中国药店:www.ydzz.com


免责声明:中国药店网转载的新闻及评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我要投稿|广告合作|网站广告|有奖问答|调查报告|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25, www.ydz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药店 京ICP备2021018715号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 不得私自转载文章内容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