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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航标(上)

【2013-12-17】【作者:耿鸿武】【来源:医药经济报】【阅读量:68293】【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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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相关文件相互融合中国药店:www.ydzz.com

  随着新医改的推进,2010年原卫生部规财司和基本药物司分别起草了两个文件,一个是《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卫规财发[2010]64号),主要适用于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一个是《关于政府办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56号),主要适用于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两个文件由于发自两个不同部门,作用的范围也不一样。中国药店:www.ydzz.com

  随着新医改的深入,等级医院配备基本药物成为要求,主管部门将出台各级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管理办法,基层医疗机构将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都应达到40%~50%,其中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二级医院应达到50%左右;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30%。目前江西、吉林、黑龙江、河南、四川、青海、山东、河南、贵州、安徽等省已经制定了相应的规则,基药和非基药再也不会井水不犯河水,而成为完善药品供应体制改革重要的两个方面。中国药店:www.ydzz.com

  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上下联动已成为各省共识,可预判的是,64号文和56号文的要求在各省的集中采购中将相互借鉴和融合,各地将表现出结合两个文件要求,探索药品集中采购新模式和机制的局面。中国药店:www.ydzz.com

  3.降价依然是主基调中国药店:www.ydzz.com

  笔者在去年就有这样的预判,随着GSK事件的持续发酵,药价虚高和商业贿赂的问题从外企蔓延到本土企业,继而扩散到全行业,出于舆论的压力,政府不可能不把降低药品的虚高药价作为价格管理和药品招标的首要目标。中国药店:www.ydzz.com

  然而,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不会一蹴而就。未来3~5年,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将成为政府日常性任务,不论是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还是公立医院试点中的二次招标,保证质量都是前提,其根本的目标都会是在药价上。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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